
江西发出首份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
2023-03-03来源:新法治报编辑:蔡燕燕作者:
“任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关系于该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2月28日,任某某与王某某两人在被判离婚后,拿到了自己的离婚证明书。这也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离婚案件出具离婚证明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全省出具的第一份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

任某某与王某某经人介绍结婚
后两人感情破裂
男方任某某向法院诉请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
并由法院确认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考虑到双方离婚后,可能面临户口变更、再婚等情况,为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在该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九江中院立即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通知》,向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电子《离婚证明书》,并根据其申请在当日送达了纸质《离婚证明书》。
记者看到
九江中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
正面载明离婚案件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
以及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等
并加盖法院印章
背面则由民法典节录及法徽组成
右下角注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制”字样
据了解
2月27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知》
规范向当事人出具
具有证明效力的离婚法律文书
《通知》中提到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发生法律效力后
人民法院应向离婚案件当事人
出具电子离婚证明书
并进行电子送达
人民法院出具电子离婚证明书的
当事人仍可申请纸质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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