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一市民档案丢失退休受阻 人社局:已完成档案补办
近日,九江市民李先生已年满60周岁,但奔走多地未能成功办理退休手续。原来其职工档案遗失,导致办理退休受阻。2月2日,李先生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求助,希望能尽快帮其解决档案问题。对此,九江市人社局回应,现已协助其完成档案补办。

奔波三月未补齐材料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1980年进入九江市皮革制品厂工作,1991年该厂并入九江市塑料制品总厂。2003年1月,总厂联合九江市社保局为其办理了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此后,李先生的职工档案一直由其个人保管,直到临近退休,他才发现档案已不慎遗失。
为办理退休,李先生奔走多地搜集材料补办档案,历时3个月仍未完成。据李先生介绍,他向九江市人社局提供材料后,人社局要求他提供原厂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证明及会议纪要。“作为一名下岗多年的老人,我哪有能力要到原厂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和会议纪要?”
档案材料存在两个问题
据九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企业改制且年数已久,能找到的资料十分有限。李先生仅提供了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协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以及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按相关政策规定,还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九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档案是认定职工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职工档案遗失补办需要查找过去几十年的原始资料,是一项比较困难且严肃的工作,因此需要重视材料的规范性。
据了解,李先生目前的材料还存在两个问题。材料反映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1982年建立,与他提出的1980年招工进入九江市皮革制品厂工作相差两年时间,需要由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其次,李先生提交的申请补档手续仅为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需要改为单位申请补档报告。
人社局组织多方协调,已解决档案问题
为协助李先生顺利完成补办手续,2月6日,九江市人社局与其原单位主管部门原九江市轻化集团(现已改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因该单位当时正在改制转隶,未及时处理李先生的问题。2月13日,九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原九江市轻化集团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要求原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尽快协助李先生处理相关事宜。人社局后来对材料进行了商议和判定,并进行了多方协调。
“他这个档案问题会影响很多方面,包括医保。我们还主动联系医保局,就李先生的医保问题进行了协调,使其医保使用不受影响。”九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月16日,李先生的档案问题顺利解决。“十分感谢九江市人社局如此重视我的事情,这么快帮我办好,给相关工作人员点个大大的赞。”李先生说道。